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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性別的角度談歌仔戲的發展史
| 作者: 王佩迪 |
俗民文化產生之初總是受到學者忽視,也因此少了文字記載,等到後人要去追溯已是不易,歌仔戲就是如此。對於歌仔戲的源起,各界說法不一:有人說是源於中國的錦歌,有人說是宜蘭。能夠比較確定的是:(1)
1、歌仔戲是台灣本土產生的的劇種--主要意指台灣土產的音樂歌唱:「歌仔調」。
2、歌仔戲的前身是說唱性質的「唸歌」(故事敘述體),大約二十世紀初期,改以角色扮演的代言體,即成為戲劇。
3、初期採用台灣本有的車鼓戲的表演動作,此及今天宜蘭還保存的「本地歌仔」:後來才吸收使用平劇或北管的身段台步、鑼鼓、服飾、臉譜,逐漸發展成為今天一般所說的歌仔戲。
4、歌仔戲在二十世紀初左右產生,一直到1920年,十幾二十年的時間,歌仔戲即風靡了全台灣。本島之外,並轟動到閩南和南洋的閩南語社會。在海外,歌仔戲所用的歌仔調被稱為「台灣調」,歌仔戲也被稱為「台灣戲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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表演形式
歌仔戲的表演形式有分外台跟內台。外台主要是在廟會時所舉辦,舞台通常就在廟宇的正對面,演正戲前會先有一段扮仙,代表信徒謝神還願。這種外台的表演配合著寺廟祭典,一直到現在,台灣仍有許多地方保存著如此的廟會慶典。
戲劇的劇目演出同時也反映著民眾的社會角色與日常生活作息,白天的演出配合祭典,而祭儀常由男性主導,女性則忙於家務或接待賓客,因此觀眾以男性居多,演出劇目多為歷史劇,排場比較中規中矩,多三國志、楊家將等武戲多的劇目。晚上婦女忙完家事,可外出看戲,因此夜戲的觀眾婦女小孩明顯增加,劇目則多以才子佳人或家庭倫理等文戲居多。(2)
至於內台的發展,早在日據時代,台灣各地大多有當地的戲院,通常,一個劇團會在一個地方戲院演上十幾二十天,或一兩個月,接著再轉移到下一個地方。地方的戲院也會不斷地邀請不團戲團來該地演出,所以戲院常常是一年到頭都有在演戲。當時會在戲院裡頭演出的劇種大多是一些外江戲(如京戲,亂彈北管,或九甲之類的),也有採茶戲,車鼓戲等。當歌仔戲已經發展出戲劇形式,吸收了其他劇種的身段台步,劇目,佈景等等之後,也漸漸進入了內台戲院演出,一直到1920年歌仔戲已經成為全台灣最多團的劇種。
內台的代表最重要的就是台北大稻埕的新舞台。新舞台最初名為淡水戲院,是台北首座以台灣人為主的休閒娛樂戲院。之前的台北座,榮座,浪花座等都是日本人去的戲院。後來辜顯榮從日人手中買下淡水戲院,改名為新舞台。新舞台的最興盛時期也就是歌仔戲老藝人蕭守黎在的時候,當時,新舞台經理把一個團(鴻福社)買下當作常駐戲團,而蕭守黎正好在其中,他並受到新舞台經理的重用擔任總管,蕭守黎因此憑著他廣大的人脈關係,將各方好手都邀集過來,例如他的兩個師弟蔣武童和喬財寶,布袋戲大師李天祿也曾在新舞台待過。(3)當時已有不少女性演員,而最出名的就是旦角宜蘭笑(本名游阿笑,宜蘭人)。她雖貌不出眾,但唱曲優美清晰動人,其哭調哀淒婉轉常感動的讓女性觀眾一把眼淚一把鼻涕,她在新舞台甚至可以擁有自己專屬的道具佈景和桌椅。 |
演員的性別差異
歌仔戲是在台灣流傳的戲劇當中唯一打破以男藝人為主的舞台慣例。雖然一開始受到大戲(京戲等)的影響,歌仔戲多以男演員為主,但歌仔戲演員後來卻漸漸地改由以女藝人為主要班底,這是在中國傳統戲曲所罕見的現象。其主要原因可能有:
1. 與日治時期流傳來台的藝旦有關,當時台北大稻埕是有名的娛樂場所,藝旦即是特色之一,常有多名藝旦一起唱曲,或扮不同角色,即成藝旦戲。藝旦戲廣受歡迎之後,出現了查某戲,或稱女班。(4)
2. 日治時期,日人對歌仔戲採容忍態度,但也不鼓勵,皇民化時期甚至限制了歌仔戲的演出。在當時的時代背景下,許多藝人感到日本人不但壓迫民眾也壓抑歌仔戲,在殖民統治下,許多人抑鬱難伸,乃寓悲憤於戲中,以歌當哭,漸漸地哭調成為歌仔戲的特色之一(5),而由女性藝人來唱哭調更是容易引起悲傷的共鳴。
3. 社會禁忌之考量。歌仔戲的戲迷大多是女性,有錢人家的太太或風月場所的上班女子,或中學女生。尤其女扮男裝的小生戲迷更多,舞台上的小生是男人,表演的是男生的故事,觀眾情感上有投射移情的對象,而這些小生在現實生活又是女性,女觀眾和女性做朋友比較不引人注目,也不會招致家人的反對。因此戲迷和歌仔戲女演員之間常產生微妙的情感。他們迷戀舞台上的演員,大獻殷勤或為他們跑腿,甚至跟著演員各地跑。
然而,另一方面,在知識份子大力抨擊歌仔戲傷風敗俗的同時,這些女戲迷則常常被拿來大作文章。例如:
「...演說甚麼開演是天豹圖,堂堂放唱歌仔調,獻出狎褻醜態備至... 致及當地青年之婦女,聞說背夫私奔者有之,流落伶人著有之,甚至在劇場便所內幽會捉奸者有之,常聞街頭巷角,就學之學生口唱歌詞淫調,到處頻聞,地方人甚望當局對於敗壞風俗之點,嚴格取締,則地方幸甚云。」(6)
「朋友們,我們小心著吧,別讓你們的妻女淪落在她們的團中;尤其是在這國當前的時候,我們對於這種戲,也應有相當的注意才是。」(7)
在當時,所謂文化界,知識份子批評打壓歌仔戲的同時,婦女往往被當作是一群不理性而盲目崇拜歌仔戲演員的角色,無知、容易受到誘惑,而所謂“理性”的男性丈夫們則需要去約束他們的妻女,以免她們“誤入歧途”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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戲團的性別角色分配
歌仔戲的角色通常可分為:小旦(苦旦),小生,花旦,三花(丑角),武生,副生,老生,大花(奸臣)等,人講“八隻椅子坐透透”就是指這幾個角色都能演來得心應手。(8) 後來以女演員為主之後,這些角色大多都可由女生反串,除了大花可能還是男演員。
戲團裡頭除了演員(大多是女生)之外,其他樂師,戲師父(即編導)以及團主其實還是以男性為主,而後三者往往是一個戲團當中較具有權威的。因此,整個戲團組織還是充滿著父權心態,而團主,戲師父或有名的男演員擁有妻妾的情形也十分普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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養子女和綁戲孩子
以團帶班是許多戲團得以延續經營的策略之一,團主招收童伶以培養為演員班底。綁戲孩子多是與其家長簽訂契約,言明修習年限,年限到才可以自己賺錢。養女則沒有期限,可以說是買斷的。童伶買賣在中國戲劇史上屢見不鮮,在台灣戲劇史上亦如是,除了亂彈京戲這種大戲出現不少男性綁戲孩子,大部分劇種的童伶則皆以女性居多。戰後歌仔戲綁戲孩子更幾乎清一色是女性。養女制度則被戰後來台的大陸人士視為日本殖民統治的產物。1950年代的台灣婦女組織更把養女和娼妓視為兩個相互有關的社會毒瘤。(9) 女孩子在傳統父權社會中,一直被視為是一種交換的籌碼,一般家庭可能以嫁女兒來提高家庭地位或與利益交換,貧窮人家則可能以賣女兒來爭取一些生活經費,而這些女孩子可能被賣到有錢人家當丫環,或是聲色場所,還有另一種可能就是被賣到戲團當童伶。
跟隨著養女制度而發生的問題不外乎是養女被養父母虐待等情事,更嚴重的還有受到性侵害的。而在戲團裡頭的童伶或綁戲孩子也同樣地會有類似的情況發生。除了團主或師父的嚴厲管教之外,在這樣的權力關係之下,性侵害事件更是容易產生。類似的社會事件層出不窮。也因此,一般人對於戲團裡頭成員之間的關係則留下不好的印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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劇本創新
六七零年代之後,內台歌仔戲漸漸式微,許多戲團紛紛解散。儘管電視歌仔戲的興起造成另一波的歌仔戲高潮,仍是被知識分子當作是一種低俗的文化。一直到八零年代後期或九零年代初,台灣本土意識抬頭,所謂的台灣文化因而被拿來當作一種政治宣揚的手段,一些歌仔戲戲團因此得到了政府或學界的重視。關心台灣歌仔戲的人很多,但對於歌仔戲未來的發展方向,卻很難達成共識。台灣歌仔戲要如何搬上國際舞台更是一個值得重視的挑戰,首先,要如何突顯台灣歌仔戲與中國傳統戲曲的差別,一直是海外台灣人所關心的文化議題之一。除了語言的差別之外,劇目也是同樣地重要。歌仔戲的劇本絕大部分都是直接拿中國戲種的劇目來用,除了傳統的帝王封建觀念不斷地被強化之外,父權社會之下的男女關係也常常是劇本重點之所在。然而,隨著時代的改變,劇本不應該只限於這樣的劇目,沒有更新、無法隨著時代的改變而創新,歌仔戲將會像一個“化石”而已。因此,如何創新歌仔戲是一個相當重要的課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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註
(1) 根據台灣歌仔學會王振義老師之說法。
(2) 邱坤良, 2001, 陳澄三與拱樂社-台灣戲劇史一個研究個案,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。
(3) 吳紹蜜,王佩迪, 1999, 蕭守梨生命史,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。
(4) 邱坤良, 1992, 日治時期台灣戲劇之研究, 台北:自立晚報。Page: 116-7.
(5) Ibid., 210.
(6) 台灣民報,1929年5月19日。
(7) 商學日報, 廈門, 1931年12月19日。
(8) 同3註,然對於這八個角色,蕭守梨先生曾先後講得不太一致。
(9) 同2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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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lfin4/16/200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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